一、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2,272,204股乙案,原定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108年1月23日截止,
經核計尚有部份股東未繳款,特再催繳。
二、依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3項規定,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,請於108年1月24日起至108年2月23日止,
持原寄給之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前往土地銀行全國各分行繳納股款,逾期未繳納股款者,即喪失認股之權利。
三、特此公告。
一、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2,272,204股乙案,原定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108年1月23日截止,
經核計尚有部份股東未繳款,特再催繳。
二、依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3項規定,尚未繳納股款之原股東,請於108年1月24日起至108年2月23日止,
持原寄給之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前往土地銀行全國各分行繳納股款,逾期未繳納股款者,即喪失認股之權利。
三、特此公告。
主旨: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。
依據:本公司107年12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。
公告事項:
(一)發行新股總數、每股金額暨其他發行條件:
1.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2,272,204 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,以每股新台幣32元發行,除保留發行總數1,227,220股由員工認購外,其餘11,044,984股由原股東每仟股認購623股優先認購,可全額或部分認購,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拼湊。股東或員工於限期內未認購繳款者或股東、員工認購不足部分,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。
主旨: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。
依據:本公司106年1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發行新股總數、每股金額暨其他發行條件:
1、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4,900,000股,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,以每股新台幣22元發行,除保留發行總數10%計1,490,000股由員工認購外,其餘13,410,000股由原股東每仟股認購888股優先認購,認購不足之畸零股份,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拼湊。股東或員工於期限內未認購繳款者或認購不足部分,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。
2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。
1.事實發生日:107/01/15
2.公司名稱:新力旺智慧精工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主旨:本公司股務代理、股票交割過戶均委由『亞東證券』辦理,並未委託其他盤商丶證券公司或自然人銷售,特此聲明。
說明: 本公司謹守本業發展,並未委託任何證券承銷商或股票盤商做股票銷售,亦尚未向主管機關提出興櫃或上櫃掛牌交易之申請,目前公司股東出讓少量股票屬於股東個人意願。對於私自公開銷售本公司股票之行 為,本公司已寄出存證信函譴責。